红石崖水厂获得排污许可“身份证” |
作者:王寒 时间:2021-11-17 点击次数:次 |
排污许可证,是排污申请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过审查向排污申请单位发放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凭证,属于环境保护许可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经营部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要求,申报红石崖水厂污物排放许可证。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红石崖水厂日处理能力达到2万吨以上,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为尽快完成红石崖水厂排污许可办理,生产经营部多次联系西海岸新区生态环境局,并提报水厂生产工艺、生产设施、产排污环节、排污口、自行监测指标、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相关申报材料,确保排污许可证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经层层审核,目前红石崖水厂排污许可申请工作已办结,之后将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对水厂排污实施全过程管理。 (上图为排污许可证办理的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