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
作者:李璐璐 时间:2021-04-19 点击次数:次 |
根据中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修订,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遵照执行。4月19日上午,碧海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会议,支部副书记、副总经理尹贤友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党员参会。
尹贤友副书记带领全体党员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学习:一是要突出党员权利的政治性。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深刻把握党员权利的政治属性,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和政治责任感参与党内事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齐心协力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把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得更加壮丽;二是要坚持义务权利的统一性。经常开展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坚决杜绝认识和行使党员权利片面化、极端化的问题;三是要重视权利保障的系统性。强化系统观念和系统思维,自觉将党员权利保障融入新时代党的建设,不断完善保障党员权利的制度机制,增强保障党员权利的系统性。支部要坚决扛起保障党员权利的责任,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党员权利、模范行使党员权利,让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得到更加充足的涵养,对侵犯党员权利的领导干部,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尹贤友副书记强调:新修订的《条例》对于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我们党的领导制度优势,突出党员主体作用,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具有重要意义。 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法规制度,认真履行保障党员权利的职责,将保障党员权利贯穿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受理和处置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对侵犯党员权利的案件进行检查和处理;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于诬告陷害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保护党员干部积极性,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